近日,為營造良好的人才服務環境,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接連召開人才主題“雙月茶敘”與州委人才工作會議,出臺《大理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激勵辦法》《大理州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(試行)》。內容包含引進人才范圍對象、生活保障政策、創新創業政策、工作機制、考核管理等內容,意在破除制約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,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。
《辦法》明確,人才引進包括四個層次。第一層次人才包括“兩院”在職院士、國家級重大人才項目入選者、國家級重大科技獎項獲得者等國內頂尖人才;第二層次人才包括著名高校、科研機構教授或國際知名企業高管,國家重點學科帶頭人、“興滇人才獎”獲得者等;第三層次人才包括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,省級“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”入選者,產業領軍人才,國內知名企業高管,以及符合蒼洱人才“霞光計劃”人才專項引進條件的正高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員等;第四層次人才包括符合蒼洱人才“霞光計劃”人才專項引進條件的副高職稱或碩士學位的人員,全州重大項目、重點產業、重要工作急需引進的人才等。
政策支持方面,大理州在《辦法》中明確,將對創新創業、編制聘用、職稱評聘、住房保障、生活待遇、戶籍管理、醫療保障、配偶安置、子女入學、交通服務、評先評優等方面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務,提供良好創新創業環境。其中,引進人才將獲得20萬到40萬不等的生活補貼,通過人才公寓、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相結合解決高層次人才住房問題,且第一、二、三層次的人才達到相關條件后,經認定可無償獲贈人才公寓。
支持政策方面,大理州積極鼓勵人才(團隊)創新創業、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、鼓勵開展柔性引才。引進人才(團隊)可以優先安排入駐省州創業孵化平臺,并為其辦公場所免租3年,按實際投資總額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等情況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資金;對引進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在大理州建立的獨立創新機構、重點實驗室,給予最高200萬元啟動資金補助等。(楊維琦)